提交部门:教务处 提交时间:2013-12-16 10:28:30 字号:大 中 小
各学院:
为做好2011-2012学年本科教师教学业绩津贴及2012年度教学类成果奖励津贴发放工作,更好地发挥教学激励机制,教务处对本科教师教学业绩津贴发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2011-2012学年教师教学业绩津贴
1.本学年度学校划拨业绩津贴总额为2700万元左右,其中外聘教师、单独教学任务发放455万元。本学年学校向学院砍块的正常教学业绩津贴总额2245万元。
2.学校按照各教学单位承担正常教学工作量所占全校正常教学工作量的比重,确定各单位校内教学业绩津贴总额度。各学院按照学校下拨的教学业绩津贴总额度,自行确定具体的工作量核算办法和分配原则。
3.由学校单独发放的业绩津贴包括:(1)全校普通教育公共选修课;(2)承担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计划”并独立小班授课的教学任务(含部分公共教学单位承担的各类试验班单独小班教学);(3)经学校批准聘用其它学院所开设的课程教学;(4)双语教学增加部分;(5)大创指导和本科生指导教师等;(6)监考;(7)学院督学;(8)外聘教师和研究生助课等。单独发放的业绩津贴部分由学校直接打入教师和研究生个人工资帐户。
4.学院在正常教学业绩津贴的额度内,作为教学奖励发放的津贴比重不得少于总额度的30%,奖励范围原则上可以包括:(1)超工作量奖;(2)教学质量优秀奖;(3)专业主干基础课教学;(4)学院开展的教学改革和建设工作;(5)其它试验班小班教学等。
5.数学教学中心、物理教学中心、化学教学中心、计算机教学中心等作为独立教学单位单独核算工作量并制定教学奖励津贴分配方案。工程训练中心、口腔医学院、各临床医院的业绩津贴由学校按照固定额度发放,由以上单位自行制定教学奖励津贴分配方案。
6.学院正常教学业绩津贴发放明细填报数据库1--学院教师正常教学业绩津贴发放数据库。
7.为增加学院自主权,发挥业绩津贴对促进教学改革和建设的激励导向作用,从2012-2013学年起,学校拟将按照近三学年各学院教学工作量所占比重,整体砍块下拨学院业绩津贴总额,除全校公共选修课、外聘教师、学校认定的学院督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独立小班教学任务外,各学院单独聘用其它学院在岗教师承担的教学任务、监考、双语教学、大创指导、本科生指导教师、大纲编写、学院其他督学等方面的工作量,将全部纳入学院津贴总额度,学校不再要求学院统计和报送教师教学工作量。学院依照学校相关政策自行制定工作量核算办法和发放政策,学校不再单独发放上述教学任务的业绩津贴。
二、教学类成果奖励津贴的统计与发放
1.各教学单位按照“吉林大学教学类成果奖励津贴项目和奖励标准”,确定具体分配方案和明细,填报数据库2和附件3。
2.教学研究论文部分由学院按照学校论文成果奖励方案单独分类统计,填写“2012年度学院教师教学研究论文奖励汇总表”(附件4),奖励金额填入数据库2。
三、相关说明
1.教学类成果奖励津贴起止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同一类奖项以获得的最高奖项为发放依据,不重复发放。
3.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指导教师奖励和实验教学中心奖励发放明细由实验教学科统计,无需上报。
4.教学研究论文成果由学院审核原件,学院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学院公章,审核人签字。复印件包括刊物91论坛 - 情色自拍论坛、版权页、目录、全文。审核结果以教务处复核为准。
5.本次教学类成果类奖励津贴的审核和核定以学院提供的由主管领导签字、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纸件为准。
6.各学院“2011-2012学年正常教学工作量业绩津贴统计额度表”已发送至教学秘书和教学副院长。
四、时间安排
各学院于2013年12月25日前将具体分配方案、发放明细经学院盖章后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教师业绩津贴和教学类成果审核人为蒋拓,教学研究论文审核人为佟健。电话:85166422。数据库文件发送jiangtuo@91luntan.org。
附件:1.数据库1:学院教师正常教学业绩津贴发放数据库和学院教学类成果奖励津贴发放数据库
2.2012年度教学类成果奖励津贴学院统计表及2012年度教学类成果奖励津贴项目学院汇总表
3.2012年度学院教师教学研究论文奖励汇总表
教务处
2013年12月16日
2013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