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工作部署,2014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已正式启动。我校将继续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和“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依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相关政策要求,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及相应要求
(一)选派计划
1.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可推荐113人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推荐人数不设上限。
3.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择优推荐。
(二)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重点支持《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支持学科、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领域。
2.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学科专业领域为农业推广、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等。
(三)留学单位
重点支持留学人员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具有一流学科专业的机构。留学院校不包括我国港、澳、台地区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
(四)留学期限
1.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地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3.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12-24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
4.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五)派出渠道
1.对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重点支持申请人通过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渠道赴国外学习。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应充分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协议派出(详见<A href="//www.csc.edu.cn/require/" target=_blank )填写《吉林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培养单位在网上审核通过后打印表格。
(四)2014年3月12日,各培养单位上报人选并将名单(纸质版)及须提交的材料(见附件二、附件三)报到研究生管理处(所提交材料都应为原件,研究生院审核后留复印件)。纸质版名单应由所在培养单位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五)3月12日-20日,学校组织专家对推荐人进行评审并公布拟推荐人员名单。
(六)2014年3月26日前被推荐人须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完成网上报名(<A href="//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 target=_blank 查阅2014年选拔简章。
附件:
一、《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费资助办法(试行)》
二、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三、2014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四、《2014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调查表》
五、《2014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预申报汇总表》
六、2014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研究生管理处
2013年11月7日
201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