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支持并帮助吉林大学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大学生拼搏向上、勇于创新、服务社会、回报社会,思池基金继续开展新生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就相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推荐比例
思池基金助学金在全校本专科学生范围内评选,首次从大一新生中评选,按学年度分期资助(以学制为准),以“20**级第一期、第二期……”命名,符合条件者将资助至本专科毕业。本次评选范围为2015级本专科学生。
二、奖励金额及人数
资助金额与受资助学生年度学费额相同。每年9月份评选考核,学习成绩符合标准的当期继续发放助学金。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请见附件1(人数比例2%)。
三、评选要求
1.家庭贫困,为校经济关注对象;同等条件下重点关注对象优先考虑;
2.生活简朴,无奢侈浪费行为;
3.能够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积极向上;
4.年度内学习成绩不能有不及格科目,大二年级考核(申请)时学年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60%,大三年级考核(申请)时学年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50%,大四年级考核(申请)时学年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40%,大五年级考核(申请)时学年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40%,未达标准的取消其继续受资助资格,在同学院同年级增补;
5.首期获得资助后,能够积极参与学校及设奖单位组织的公益性志愿服务活动。第二期及以后考核(申请)时,上一学年内须有社会志愿服务经历。
四、申报评审程序
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保证评选的客观性和广泛性,按照“学生申请——学院推荐——学工部复核——设奖单位审定”的程序择优选拔。
1.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吉林大学思池基金”贫困学生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各学院对申报学生进行评审,并填写《吉林大学2015级本科生第一期思池基金助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附件3),按推荐名额推荐候选学生并排好推荐排序,同时要在学院范围内对推荐的学生予以公示。请各学院对推荐学生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以保证信息真实有效。
3.学工部将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复核合格的学生统一报送至设奖单位。
4.设奖单位将结合实际情况最终确认资助名额及获得资助学生名单。
5.获得资助学生名单将在校内通知予以公示。
6.社会助学金之间不可兼得。
五、提交材料
1. 《“吉林大学思池基金”贫困学生奖(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原件评审后返回,本人申请书纸质版须有本人手写签名。
2.《吉林大学2015级本科生第一期思池基金助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一式一份)。
3.请各学院将以上申请材料于2015年10月15日16:00点之前交到学生工作部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中心校区田家炳活动中心B座201),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xsglk@91luntan.org,逾期未报视为放弃,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姚 程
联系电话:85168010
学生工作部
2015年10月10日
2016年3月16日